2021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奥运标志的投诉。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2日生产了一批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的产品,共计967件,每件6瓶,每瓶1.5L,销售金额61597.9元。当事人的行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许可,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机关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1597.9元的行政处罚。
此案从立案到处罚仅用时11天,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对侵权者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彰显了执法机关“快速查办、严厉打击”的执法风采。
2021年8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汤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投诉。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6日在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中使用“奥运”字样。该行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许可,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执法机关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企业微信公众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典型案件,有利于企业和社会公众加深对奥林匹克标志的理解,提升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恶意抢注涉奥商标案
2022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接受委托,于2019年9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申请“冰墩墩”“雪容融”第32类注册商标。“冰墩墩”“雪容融”分别是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当事人接受委托,将其作为商标注册申请,损害了北京冬奥组委的在先权利,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少数企业、自然人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吉祥物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侵害了他人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执法机关的严厉查处,有效保护了创造性智力成果,助力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圆满举办。
2021年8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冬奥组委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奥运标志的投诉。